各县市区科经局:
根据《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19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鄂经信办函〔2021〕105号)及《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(鄂经信规〔2013〕293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相关要求,为做好我市2021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
(一)申报范围。对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工作,本次申报范围主要包括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、消费品等行业。请各地经信局积极组织辖区内上述行业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,以及以这些行业领域为主要设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开展申报工作。
(二)申报条件及材料。申报企业应符合《办法》第六、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,并按照《办法》第八条的规定,提交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》、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
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每两年复核一次(复核企业名单见附件)。请各地经信局通知复核企业按要求填报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》(详见附件2)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复核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各县市区科经局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作的重要性,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,为进一步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做好储备。
2、严格审核。请各县市区科经局严格按照《办法》的标准和要求,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,对其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申报工作
3、按时报送。请将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材料,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经信局外经科(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电子版报至邮箱)。
联系人:廖??杨??????电话:8111678
电子邮箱:727186359@qq.com
附件:1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
2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
3、申报材料清单
4、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(企业)复核名单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1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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